中共唐山师院玉田分校委员会 关于评选“玉师好人”的通知
2018-07-04 15:07:12 点击:
各处室:
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建设美丽和谐校园,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开展,我校党委决定举办“玉师好人”评选活动。具体办法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
全校教职工(包含临时工作人员)
二、参评条件
在爱岗敬业、业绩优秀、诚实守信、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尊老爱幼、开拓创新、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广泛宣传。办公室及各中层部门通过校园网、玉师微信公众号、玉师一家亲及各部门微信群转发本通知,号召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推荐。
2.逐级推荐。教职工个人向本部门负责人推荐身边好人,各部门向学校推荐本部门好人,名额不限,填写推荐表,收集电子版头像照片,于7月7日前报办公室。
3.评审会审议。党委组织评审委员会,对各部门推荐人选进行评审,确定“玉师好人”人选。
四、表彰与奖励
1.建“玉师好人”光荣榜,在室外宣传栏展出。
2.在校园网络媒体宣传。
3.典型事迹上报市教育局。
4.颁发纪念品。
附件:“玉师好人”推荐表:http://www.tssyytfx.com/uploadfile/2018/0704/20180704031020140.docx
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建设美丽和谐校园,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开展,我校党委决定举办“玉师好人”评选活动。具体办法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
全校教职工(包含临时工作人员)
二、参评条件
在爱岗敬业、业绩优秀、诚实守信、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尊老爱幼、开拓创新、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广泛宣传。办公室及各中层部门通过校园网、玉师微信公众号、玉师一家亲及各部门微信群转发本通知,号召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推荐。
2.逐级推荐。教职工个人向本部门负责人推荐身边好人,各部门向学校推荐本部门好人,名额不限,填写推荐表,收集电子版头像照片,于7月7日前报办公室。
3.评审会审议。党委组织评审委员会,对各部门推荐人选进行评审,确定“玉师好人”人选。
四、表彰与奖励
1.建“玉师好人”光荣榜,在室外宣传栏展出。
2.在校园网络媒体宣传。
3.典型事迹上报市教育局。
4.颁发纪念品。
附件:“玉师好人”推荐表:http://www.tssyytfx.com/uploadfile/2018/0704/20180704031020140.docx
2018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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